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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七章 秘密人生(第2页)

josh直起身,双手抱肩,回头看了看还躺在地上的陆博垣:“首先,我为什么要处心积虑地接近陆家姐弟?”

夏岚没想到他会反问自己,感到有些不可思议。

他那英俊的脸上露出了一丝为难的表情,眉头微微蹙起:“夏小姐,我觉得你想得太多了!首先,真不是每个holmes都能遇上riarty,这种宿命对决什么的,只有三流的侦探小说里才会出现!我最先认识的,其实是nica,几年后才见到的她弟弟。况且我也不是吃饱了撑的,为什么明知道他可能会坏我的事,还要来招惹他?我躲得远远的,不是更好吗?!”

夏岚没有回应,看着他,似乎在思考这番话的真实性。

“至于norman,”josh走到陆博垣身边,俯身看着他,露出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,“如果我说他不是我杀的,你们会信吗?”

josh的父亲是个美籍华人,母亲则是个美国人。

他从小家境优越,吃穿不愁,再加上长得帅,学习好,人缘好,不管走到哪里都很引人注目。

他有很多的朋友,其中大部分是女性,他从不掩饰自己花花公子、游戏人间的一面,但也绝对不会对他的这些女伴袒露自己最真实的内心。

其实,他有个从不曾对任何人提起过的“秘密”,那就是他曾经有一个弟弟。

在弟弟出生前,josh和一般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,他性格顽劣,喜欢恶作剧,学习也一般,总是惹父母不高兴。

但自从弟弟出生后,他就变了。他不再像以前那样到处惹麻烦,也不再缠着父母,给他们造成多余的负担……所有人都说他长大了,像个大哥哥的样子。但只有他自己知道,他这么做只是为了讨父母的欢心,他不想让那个躺在婴儿床上的“小不点”夺走原本只属于他一个人的爱。

发生意外那一年,他十四岁,而弟弟才不过三岁。

一辆失控的轿车从路口驶了过来,关键时刻,母亲不知道哪里来的力气,将走在后面的他推了出去,却来不及救还在推车里的弟弟。于是,他眼睁睁地看着那辆车把弟弟撞飞,又从他身上碾了过去……

他的弟弟几乎是当场死亡的,警局里,他的父母抱头痛哭,但josh连一滴眼泪都没有掉。他觉得自己就是人生赢家,因为生死一瞬间,母亲选了他,而不是那个整天就知道哭哭啼啼、黏人又麻烦的小东西!

也是在那个时候,他坐在警察局的走廊里,第一次见到了norman。

norman的情况比较复杂,他当时就在那辆肇事轿车上。他不是司机,开车的是他一个喝了酒还嗑了药的同学,所以其实严格来讲,他也是受害者之一。

警局的走廊里,十四岁的josh和norman擦身而过,两个人没有任何的交流,他却一直记着norman那张脸,记得他在走廊里默默地叹气。

那一刻,他突然觉得很好笑。

什么道歉啊、叹息啊……都是装腔作势!是成年人的虚伪!他心里一定很庆幸吧?庆幸开车的人不是自己,更庆幸他的同学死了,他还活着!

他骗得了别人,却偏不了josh。因为……josh也是这么想的。

他超开心那个死掉的人是他的弟弟!而作为“幸存者”的他,从某种角度来说,更像是“最终的胜利者”!

没有人能解释这种心情,也没有人能理解……或许,只有norman可以?

毕竟,他们都是一样的。

而命运就是这么神奇,大概十年后,原本只是擦肩而过的两人,又成了同一家公司的同事。更有趣的是,两人重逢后没多久,又一起“死亡事件”发生了。

公司组织拓展活动,他们一行人去爬山,途中一个同事的绳索松了,掉了下去……关键时刻他拉住了norman的手。是的,所有人都以为是norman拉住了他,但只有josh看清了,当时是那个掉下去的同事,在经过norman身边时,胡乱抓住了他……

当时norman很怕,他拼命地挣扎,直到甩脱那人的手,眼睁睁地看着对方坠落谷底,变成一朵绽放的血肉之花。

那是josh第二次看到有人死在自己面前,这感觉令他兴奋不已。

两次死亡,都是他和norman共同见证的。这仿佛成了他们之间的秘密,也成了彼此最牢靠的纽带。

当然,这次意外带给他的不止于此。

josh发现,人类都是虚伪和自私的,在选择自己死还是让别人死上,没有人会主动牺牲自己,至少大部分人不会。他意识到,这是一个特别有趣的选择题,即便每次的答案都是一样的,可他仍旧乐此不疲。

他第一次这么做,是在参加了某次派对过后。那天,他带了两个女孩子离开。其中一个女孩叫lilith,她的名字刚好和《旧约》中亚当的第一个妻子一样。当然,熟悉这故事的人都知道,亚当的这位妻子,后来还成了撒旦的情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