足迹
限定对家内容是什么
登录
关灯
护眼
字体:

第十三章 孰是孰非(第1页)

去年陆博垣空降分局的原因,至今都是一个谜。就连夏岚和苏珊这两个和他最亲近的人,也不知晓缘由。

他没说,夏岚也不会问,因为她知道如果有一天他想说了,自然就会告诉自己。她相信他,不论发生什么,都会一如既往地相信他。但是,这并不代表她不好奇。

陆博垣看着夏岚,她的眼神温暖而坚定,那一刻,他突然有一种感觉……相见恨晚的感觉。为什么他们没能早一点相遇,如果可以的话,那时候的他,也许不会觉得那么痛……是时候该说出来了,他们有权知道他的过去,尤其是她。

他握住她的手,手指温柔地摩挲着她的手背,温柔又充满了力量,他看着她,眼中盈满了浅浅的笑意:“我希望你明白,就算不发生这件事,我也打算告诉你的。”

夏岚点点头,安静地等待着他的故事。

于是,陆博垣坐直身子,环视了一下四周,夏岚、苏珊、车瑞、聂程涛……他并不是一个善于讲故事的人,但是他相信,他们都能懂。

陆博垣出生在医生世家,他的父母是医生,父母的朋友以及他家的邻居也都是医生,就连姐姐后来也学了医……所有人都觉得,毫无疑问地,他会成为一名医生。

他不是不喜欢医学,相反,因为从小耳濡目染,他对这方面也十分感兴趣,再加上良好的家庭环境,这一切都为他学医铺好了道路,只要他愿意,完全可以朝着这方面发展。

他很清楚生与死的界限,也更了解生命的可贵。也许天灾人祸是不可逆的,但其实只要处理得当,完全可以把伤害控制到最小,甚至在它未发生前就有效地化解掉。所以他没有选择学医,而是选择了刑事科学。

他不想像个热血青年一样,说什么为了正义,为了打击犯罪,保卫人民安全。其实他的想法很简单,只是想要多帮助一些人,想要尽可能地还给死者和死者家属一个公道,想要让还活着的人勇敢地活下去,已经去世的人走得有尊严。

他当时读的那所大学,这个专业里只有两个中国人,一个是他,还有一个是比他大了两岁的chrislee,李逸衡。

李逸衡长了张娃娃脸,平时也总是一副玩世不恭、嬉皮笑脸的样子,可偏偏陆博垣喜静,以至于有很长一段时间,他们对对方都没有什么好感。直到有一次,教授给他们安排了一个小测试,这个测试不分年级,事先也没有通告,只是教授想根据大家的真实反应,来了解一下每个人的资质。在场的学生,有很多都成绩斐然,但当危险摆在面前,需要真的去面临生死时,只有陆博垣和李逸衡做到了学以致用。

很少有交集的两个人,竟然展现出超群的默契。用教授的话来讲,他们在这场测试中表现出了惊人的智慧和行动力,冷静、睿智又随机应变。自那以后,两个人成了好朋友,且一战成名,成了全校师生茶余饭后的偶像和传奇。

在李逸衡毕业前的那一年,他们几乎形影不离。

“喝红酒和抽烟,大概都是那时候跟他学的。”陆博垣笑了笑,“不过抽烟始终不好,所以只抽过很短的一段日子就戒掉了。”

夏岚想起了什么:“你总是随身带着的那支金笔……”

“嗯,是他送的。”

其实他学成的时候,李逸衡早就毕业两年了,但他还是回来参加了陆博垣的毕业典礼,并且送上了那支金笔当作贺礼。

“太贵重了吧,就这么送我,你不心疼?”陆博垣同龄的朋友不多,唯有面对他时,可以开上几句玩笑。

李逸衡自然懂他,笑着说:“拿去吧,反正我也是借花献佛,最近帮忙破了起bang激a案,这是受害者家属送我的。”

他苦笑了一声,没说明具体的前因后果。但事后没几天,陆博垣就从其他渠道知道了这件事的内幕。

原来被李逸衡所救的肉票,是一个石油大亨的女儿,那姑娘来自中东,在美国长大,性格豪放,对他这个“救命恩人”一见钟情。不过他和那姑娘自然是没成,这金笔却被留了下来,还送给了陆博垣,成为两个人友谊的见证。

“说了这么多,你还是没提为什么会离开美国,跑回国啊!”苏珊双手抱肩,看着他,“当然了,我也不是说咱们祖国山河不好,不过留在美国,会比在这里有发展吧?”

“我倒是觉得,回来就对了。”他说着,转头看着坐在身边的夏岚,笑容里溢满了温柔。

“说点实在的,没让你秀恩爱啊!”苏珊不吃他这一套,继续追问。

“这个……”他敛起笑容,“就是另一个故事了。”

陆博垣在美国的那些年,除了刻苦学习之外,并没有太多的娱乐生活。他性格内敛,不擅长和人沟通,因此学校放假的时候,他要么是自己在家里看书,要么去父亲和朋友合资开设的那家诊所帮忙。仅有的几次旅行也都是和家人在一起,在认识李逸衡之前,他甚至连一个称得上是“朋友”的人都没有。

直到后来,他又遇到了josh和vincent。

josh是陆雅媛和norman的朋友,两人刚开始约会时,总是带着他们。久而久之,他和josh也熟了。至于vincent,确切地说,他其实是自己的搭档。

陆博垣毕业后,被教授推荐,去了当地一家实验室工作,那时候他认识了vincent,有时候也会跟他一起跑跑现场,协助当地的警方办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