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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人麦考(第4页)

  不得不说,这还是很符合官方设定的。

  然而我足够清醒地意识到,无论在什么情况下,我的人设都不会是腰缠万贯的哥谭之子。我更有可能是毁灭日出场时,被汽车砸死的黑胡子大叔。

  一个连编剧都懒得起名字的路人甲。

  所以在当时,我并没有决定要与麦考成为生死之交,既而利用他掌控整个世界。

  我满脑袋想的都只是如何避免有朝一日,他站在我的面前,叹着气说:

  “看来我不得不灭口了。”

  于是我整夜都沉浸在深思熟虑之中,直到有人敲门时,我才看了眼屏幕右下角的时间,并发现自己彻夜未眠。

  我伸着懒腰打开房门,然后僵在原地。

  ——麦考站在门外。

  我想起昨夜他叹着气说不用灭口的模样,有些怀疑他是不是改主意了……

  “嗨,我搬到了你的隔壁,305。嗯……一起出去喝点东西?”

  我连忙答应。

  离开家门后我仍是有些担心,毕竟我也无法确定,他是否只是决定换一个作案场所。

  所以一路上我都在默默观察,以便气氛不对时,能以最快的速度投入警察叔叔的怀抱。

  虽然我猜想警察也打不过超人。

  好在我们最后真的到达了一间毫无品味的酒吧。

  说实话,我只在影视剧中看到过类似的酒吧。它们大多由六十多岁的北欧大妈经营,灯光灰暗,桌椅油腻。酒精味、尿骚味和呕吐物的气味混成一团,从正对吧台的洗手间里向往喷涌。

  你可以不看那注定廉价的酒水单,大喊:“把你家最好最贵的啤酒拿出来!”

  然后大妈露出鄙夷的眼神:“我们这儿只有一种啤酒。”

  于是你耸耸肩:“嗯,我说的就是那一种。”

  麦考皱着眉看酒水单时,我仔细打量了他一下,他穿一件旧旧的牛仔外套,剃干净的平头,有一个偶尔健身的平凡人应有的身材。

  很明显,你无法在生物书内附上他的照片,然后标明他与正常人一二三点不同,再据此出一道不算太难的高考题。

  也就是说,至少从外表上看来,我们是同一物种。

  短暂的犹豫后,麦考点了两杯苏打,并轻描淡写地表示:“我不能喝酒。”

  我想起昨晚他身后排成排的酒瓶,干笑两声,无论如何,我是不准备反驳超人的。

  “我搬到你隔壁的房间住了,也没有别的意思,就是想看着你点,省得你嘴不严。”

  我连忙赌咒,若是走漏风声必遭天谴。

  麦考不置可否,也不知对我的回答是否满意。

  隔在我们中间的圆桌实在有些过于精巧,我侧开腿,防止我们的膝盖顶在一起。这时服务生端来了苏打,一共两杯。

  我皱了皱眉,摘出杯子里的吸管,希望能显得更加阳刚一些。

  虽然我也知道,两个大男人在酒吧里面对面喝这么粉嫩的饮品,其实用不用吸管早已不再重要。